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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
政策解读
问:什么是装配式建筑?
答:装配式建筑是指在工厂制造的部品和部件,在施工现场通过组装和连接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促使建筑业工业化与智能化的重要举措。
问:“十三五”期间静海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如何?
答:“十三五”期间,通过推动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的建设,奠定了我区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基础。目前累计建成装配式建筑236万平方米,全区装配式建筑相关重点企业22家,混凝土装配式预制部品部件设计年产能200万立方米,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设计年产能257.2万吨,节能维护板材设计年产能500万平方米,桁架楼承板设计年产能400万平方米。已初步形成由开发建设、设计、施工、构配件生产、运输及科研单位组成的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产业链,装配式建筑产业创新联盟会员达到132家,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平台。
问:“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有哪些?
答:到2025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装配式建筑制度体系、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京津冀区域合作向纵深发展,形成完善的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稳步提高, 5万平方米以上国有用地住宅小区,2022年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50%,2023年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60%,2024年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70%;到2025年要求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中德生态城作为装配式建筑重点应用地区要求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
问:“十四五”时期发展装配式建筑会采取哪些举措?
答:“十四五”期间,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统筹推动装配式产业发展。
一是合理规划产能布局。结合静海区现有装配式建筑产能布局,以唐官屯加工物流园区、大邱庄工业区、子牙经开区、高新产业园为基地,综合考虑部品部件运输和服务半径,统筹产业基地布局,整合凝聚优势资源,促进产能供需平衡;加快培育重点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延链补链强链。在用能、用地等方面,对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产业集群保障供给,并视项目建设进度实行“一企一策”制度。支持重点龙头企业通过扩能改造、项目开发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加快集聚发展。
二是健全配套体系,优化管理模式。制定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团体标准,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填补标准空白;支持企业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相关配套产品标准,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借助装配式建筑产业服务信息平台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创新联盟信息服务交易平台“双平台”,建立装配式建筑全过程信息追溯机制,实现预制构件生产、运输、安装、运维等全过程质量目标的可查、可追溯。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 提高整体发展水平,鼓励使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建筑材料进行再生利用。开展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加强示范引领,总结静海经验,逐步建立绿色建材发展长效机制;发展预制装配式综合管廊,预制装配式综合管廊与现浇管廊施工工法相比,预制混凝土管廊装配化施工更具质量保证、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节能环保等较为显著的优势,符合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
四是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创新联盟”建设,打造具有国家影响力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不断扩大参与企业范围,打造联盟全产业链体系架构,落实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机制,提升联盟成员的群体竞争力。
问:“十四五”期间如何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
答:发展装配式建筑任重道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和协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区域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地推进产业基地建设,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实施。根据本规划提供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明确责任部门,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中的问题,确保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地。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土地、规划、财政、科技、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构建全面和系统的政策保障体系,确保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激励措施落实到位。设立装配式建筑产业专项奖补资金,加快天津建筑产业化研发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对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基地、项目及从事技术研发等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研究形成针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多元主体参与投融资机制。
三是加强示范宣传。积极推进国家级园区类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试点项目建设,及时总结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的经验,面向社会推广。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产业联盟的作用,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会、专家讲座、展览会博览会等形式,积极宣传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示范项目、产业基地的经验,强化业内交流和合作,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通过典型案例介绍、专家解读、实地访谈等形式,广泛宣传装配式建筑基本知识、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先进性优越性,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和认同度,形成市场供给和需求双方共同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考核督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明确政府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将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实施专项督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落实和质量安全等情况,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不力的实施问责,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全面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