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完善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制度,加强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跟踪、指导、服务和监督,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组织推荐、二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指导各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做好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标识授予工作。
二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完善适用不同建筑类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和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房项目中的应用。
三是大力推进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组织论证和新技术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指导系统内工程技术科研,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四是积极加强公共建筑用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公共建筑用能数据,进一步扩大公共建筑能耗实时监测数据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