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住建设函〔2020〕285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特殊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消防设计技术服务、评审论证、事故调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我委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专家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设计单位、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在职,熟悉消防行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领域业务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最高级别执业注册资格。
(四)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化工、能源等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建筑、给排水、暖通(防排烟)、电气、隧道等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
2.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等工作累计15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以申报当月计算)。
申报人为两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专家申请表》。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执业证、主要业绩及成果、消防设计技术相关工作等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经申报人单位同意后,于2020年12月11日前,将纸质版(多页均需盖章)寄送至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安融大厦1号楼918室,电子文件(Word版和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zjwbzsjc@tj.gov.cn(电子文件名:推荐消防专家+单位+姓名)。其中《天津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专家申请表》需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上传扫描件。
(联系人:夏博禹 联系电话:13821043516)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