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要求,各试点企业要发挥引领作用,完善协调创新机制,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应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每季度末向天津市住建委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试点企业年度报告。各区住建委要加大对试点企业的指导支持力度,宣传推广可复制经验做法,推动解决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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